2017年醫療器械生產廠房車間飛行檢查不合格項匯總:四、文件管理
四、文件管理 | |
序號 | 不合格項描述 |
1 | 未提供文件分發、回收、銷毀記錄;企業未對《人博卡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盒生產工藝規程》(SMP-07-401)進行版本控制,文件變更進行版本更新。 |
2 | 原料入庫臺賬使用WPS文件,可任意修改,不符合《記錄控制程序》(LDYL-QP02-2013)要求;未按《風險管理控制程序》(LDYL-QP07-2013)的要求對風險管理文件進行存檔;原料庫內Taq酶存料卡涂改未簽字。 |
3* | 外來文件的收集和整理不及時,未收集新發布的《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 |
4 | 企業提供的實驗室檢測培訓資料,發現紙張背面為質檢室清潔衛生記錄(2013年2月至5月),詢問企業管代,稱因記錄出現涂改錯誤,故重新謄寫,原記錄作為廢紙用于重新打印。 |
5 | 潔凈工作服/鞋收發記錄、潔凈區溫濕度、壓差監控記錄、作廢文件銷毀記錄存在涂改,且未標注更改者姓名和更改日期。 |
6 | 部分文件修訂未按規定評審和批準,不能識別文件的更改和修訂狀態。企業一級文件中引用的《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無菌醫療器械實施細則》為作廢文本。 |
7 | 《三氧化二砷藥物涂層支架輸送系統產品文檔》(MZ/GCO07-32,版本:A-05)中規定清場執行《清場管理規定》,但該《清場管理規定》已作廢(實際執行《清場操作規程》(G-14,版本:03))。 |
8 | “球囊導管過程檢驗指導書”中外觀檢驗項目明確了具體數值要求(如焊接寬度等),查外觀項目檢驗記錄,只是以“合格、不合格”進行表述,未能體現具體的檢測數值。 |
9 | 存在部分記錄不完整、不規范現象:1、企業“周轉品存儲及取用要求(文件編號:TS-009)”規定:噴涂后藥物支架取用要求解凍一小時后方可使用。現場檢查解凍區發現正在解凍的批號為LZ1612107、LZ1702024的藥物支架,無解凍相關記錄,無法確認已解凍的時間;2、企業“潔凈區沉降菌標準測試方法”的測試流程中明確了測試準備工作時 配制培養基并滅菌,查相關培養基的配制和滅菌記錄,未能體現相應培養基的名稱和批次信息。3、生產現場發現LZ1612034批次的裸支架稱重條所打印的信息中顯示批次為1702034002C30,經查為稱重崗位人員輸入信息有誤。 |
10 | 企業分離工序作業指導書中規定了泡水軟化操作要求為將干片放入純化水中靜置30分鐘,但企業未提供泡水軟化操作記錄。 |
11 | 查看2017年3月份對供應商宇洲公司的潔凈區環境監測記錄,環境監測報告顯示未做懸浮粒子檢測,但檢測匯總表潔凈度(懸浮粒子)檢測結果填寫為“合格”,企業人員稱匯總表填寫錯誤所致;查看GMA03482生產批的投影生產前清場及生產記錄表,企業稱此批次為人檢,記錄表中人檢相應欄目已填寫,但機檢領料數、合格數、不合格數、機檢疵品數均填寫為“0”,企業人員稱填寫不規范所致,按記錄填寫要求應填寫為“N/A”. |
12 | 十萬級潔凈車間的工衣清洗整理間操作臺上的潔凈服清洗記錄(BGI-SR-WS-005)的清洗設備編號未填寫。 |
13 | 滅菌控制程序文件(VMIC/CX-24-2014)為作廢文件未明確標識。工作現場使用的文件(產品留樣觀察制度VMIC/ZD-032-2010-B/0)為作廢文件未明確標識。 |
14 | 現場受控管理文件按照ISO13485-2016版本進行修訂,2016年8月10日發布,8月20日實施,有評審審批表, 審批表中只有時間、部門、結論,批準人簽字,現場資料未見評審計劃、方案、參與評審人員、評審內容和評審結果,只有評審結論為符合。 |
15 | 抽查出口批號為1704001的生產記錄和過程檢驗記錄有字跡涂改,沒有簽注涂改人員姓名和涂改日期,解析室記錄卡字跡不清晰,A和B分辨不清。 |
16 | 制釘區現場發現大量2015年、2016年、2017年期間清潔區清潔消毒記錄(RQG-04-15,A/0)、潔凈車間工位器具清洗消毒記錄(RQG-08-01,A/0)、暫存間溫/濕度記錄、倉庫環境監控記錄(解析間)等多份生產過程控制記錄不能確定其有效性;潔凈區現場裝配的PYGL-33一次性使用肛腸吻合器(生產批號201705001,開始日期2017.5.2)生產記錄記錄總裝時有不合格數為10把,但實際提供9把且僅為釘倉部分;生產記錄中釘型試打、滾鉚等過程記錄未按生產操作記錄表(未納入文件管理控制)要求標注自檢合格或不合格結論。 |
17 | 抽查2017年1月3日萬級無菌檢測室環境監測記錄,其中塵埃粒子測試儀器機打原始記錄中5.0μm檢測值為3530,超出YY0033中≤2000的要求,但原始數據被涂改為1530,判定結論為合格。企業未簽注更改人姓名、日期和更改理由。 |
18 | 部分非受控文件出現在現場,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 |
19 | 查文件及記錄,現場有作廢文件出現,企業使用作廢文件進行質量記錄。如《專用工位器具管理制度》《醫用高活性硅油進廠檢驗》等作廢文件。 |
20 | 查潔凈間手消毒記錄(表單號:G01),消毒劑名稱、間隔消毒時間有涂改,未見修改人員簽名及日期。 |
21 | 2017年6月的多效蒸餾水機(設備編號:ZS-28-002)日常運行記錄中有多處時間記錄有隨意修改現象,如查見20日達到蒸餾水溫時間由9:10改為9:40,而后續記錄的穩定時注射用水溫度時間仍為9:30。 |
22 | 潔凈車間的中間品庫傳遞窗內放有不同產品的生產記錄;原料庫MABS的貨位卡的標識內容無生產批號的信息;成品庫的溫濕度監控記錄有涂改。 |
23 | 《文件控制程序》中規定質量手冊和質量管理制度匯編為受控文件,應加蓋受控文件印章,但企業提供現場檢查用的文件未加蓋受控章。 |
24 | 企業提供的輸液針微粒檢測計算方法正確,記錄數值錯誤,記錄值為1.0,正確值應為1.3。 |
25 | 質量手冊G版本和初洗、精洗間使用的產品清洗、包裝作業規程(編號:WI-T-07,版本號D/0)均未受控。醫療器械忠告性通知發布程序(Q/ID.QP8.5.1(A))未包含《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9號)第14條“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向社會發布召回信息”的相關內容。 |
26 | 初洗車間的清洗液更換記錄表(編號:WI-T-07-03)未記錄配置時間、配置人、更換人。物理實驗室的數顯維氏硬度計(編號:ID-JC-061)2017年1月4日至17日均未記錄儀器使用的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環境溫度/濕度。 |
27 | 機加工二車間現場懸掛了多塊產品的工序流程圖,但未在相關的文件中規定這些文件是否應當受控。 |
28 | 企業未制定菌種傳代、使用和保存的管理規定;現場檢查時檢驗室負責人裸手拿取菌種,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也未見菌種的傳代、使用和銷毀記錄。 |
29 | 部分文件無受控標識或內容不完整。如水制備間內的FB-56017空壓機系統操作及保養規程(編號SNP-SOP-02-139)無“受控”標識,該文件共三頁,現場只張貼有第一、三頁,且第三頁與受控文件不一致。 |
30 | 部分環氧乙烷殘留項目的檢測圖譜在氣象色譜儀軟件系統中無法查詢,且企業不能提供紙質的圖譜記錄;記錄表單前后不一致,有隨意涂改現象。如產品退換貨實際使用的《產品退(換)貨流轉單》等與《退換貨工作流程》規定不一致;2017年1月11日《產品退(換)貨流轉單》中質量負責人簽署日期有涂改,未按要求簽注。 |
31 | 制水間墻壁貼有內容為記錄清洗管道的具體操作要求,為手寫紙張。忠告性通知發布和實施程序((QJH26-2015,1.0版)未包含《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9號)第14條“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向社會發布召回信息”的相關內容。 |
32 | 企業2016年管理評審報告中記載“2015年共計產生不合格品190件,其中報廢處理12件”,查看2015年廢品明細表,報廢處理產品共計84件,廢品記錄不完整。 |
33 | 查常規檢測二室,《制藥用水電導率測定法》文件蓋有“受控文件”章,無文件編號、版本號等信息。 |
34 | 記錄表格一覽表(表單號:F-QP-02-01,版本號1.1)未列明表格填寫的部門、日期、填報人等相關信息。 |
35 | 產品初包裝材料初始污染菌檢測規程 Q/QMZ-(17)-2017 發生變更,但不能提供變更的評審審批記錄及變更內容。 |
36 | 《工藝用水檢測作業指導書》(LT/AD/QM14)規定純化水取水的批號編制規則為Pyymmdd,檢查2017年《純化水和注射用水理化檢驗記錄》,純化水批號編制存在Pyymmdd+xx的情況,如P17061001,與規定不符。 |
37* | 企業未按照《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公告》(2014年第64號)及植入性附錄更新、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
| 企業《不良事件監測和忠告性通知控制程序》(Y/SMA01-C08-07)中規定的產品召回范圍未包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0號)第五十二條規定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醫療器械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或者存在其他缺陷的應當進行召回情形。 |
38 | 作業指導文件冊(受控文件)中多個文件沒有文件編號。 |
| 《原輔材料檢驗標準》(Y/SMA01-Z08.03-07)引用的GB/T2828-2008為已廢止標準。 |
39 | 管理文件(3)確認與驗證管理規程(HT-GL7.5.2.1-01)于2017年4月25日批準修訂,版本/修訂號由c/0變更為c/1,在分發號為003的管理文件(3)手冊中未更換新修訂文件,仍為版本號c/0文件;質量手冊(HT-SC-2015)于2017年1月12日批準修改,版本/修訂號由c/0變更為c/1,原版本/修訂號c/0手冊發放8本,無回收記錄,有銷毀記錄,銷毀7本,作廢保留1本(發放號:001);新修訂的質量手冊中均缺少文件更改記錄頁;企業提供了同一天發布的兩個版本的文件:《關于發布2017年度部門主管任命的通知》(恒天司發[2017]02號),企業解釋其中一個為作廢文件,但無明確標識;原輔料(20150105)檢驗記錄沒有文件編號。 |
40 | 2017年內審發現記錄表格未標識記錄編號,無糾正措施。 |
41 | 質量手冊(YZ/QM-2017)1.0范圍中不適用條款未按現行的規范和附錄進行更新。 |
42 | 作廢的質量手冊共發放11份,收回11份,銷毀9份,存檔1份,文件的發放數量與收歸數量不一致。 |
| 文件未及時更新,如文件YZ/MP0107-2014,醫用透明質酸鈉凝膠要求制備注射用水,實際為外購滅菌注射用水。 |
43 | 《合格供方名錄》版本升級后出現舊版本(JL/PD-10-H0/03)與新版本(JL/PD-10-H1/03)同時受控有效,舊版本未按文件和記錄控制程序規定處理。 |
44 | 缺少2017年9月9日-10日中間體儲存冰箱溫度記錄,企業自述節假日不記錄,記錄控制程序(CX-A2-002)未做規定。 |
45 | 查配制、灌裝系統的清洗、消毒記錄,企業對清洗、消毒的效果進行了檢測,但未記錄清洗、消毒過程(如清洗、消毒的時間、操作人員等信息)。企業《生產過程控制程序》(HY/QP-7.5.1-01)規定:中間體必須經最終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灌裝程序,現場檢查中間體取樣卡,未記錄取樣時間和放行時間。 |
46 | 《塑料桶、內蓋手動清洗操作規程》16版的修訂未按照《文件控制程序》4.5要求保留文件修訂記錄。該規程14版已作廢,現場未提交作廢/銷毀記錄。 |
47 | 查原輔料進貨檢驗記錄,原料氯化鈉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編號:YF-170201Y),性能驗證項目包括性狀、酸堿度、溶液澄清度等,未記錄檢驗用試劑、儀器、檢驗用試劑配制過程、檢驗方法等信息,不能追溯檢驗的實際操作過程。 |
48 | 無紫外燈使用記錄、中效和高效過濾器無清洗、更換記錄。 |
| 檢驗儀器設備無使用記錄,無維護記錄。 |
49* | 未經批準發布質量手冊(PA/QW0200-17),例如無編制、審核、批準人簽字,頒布令執行總裁未簽字。 |
50 | 文件控制程序(KYCX002-001)中銷毀審核流程文件規定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的銷毀控制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實際由質量部審核,管理者代表批準,與規定不符。 |
51 | 企業用于發放受控文件的《質量手冊》(HD.A-01)原件封面上,受控狀態欄未填寫。 |
52 | 檢驗儀器操作規程未按照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要求起草、修訂、審核、批準;更改后的文件無分發記錄;已作廢文件無統一回收保管記錄。 |
53 | 公司質量手冊識別了美國、歐盟、加拿大法規,但未識別中國法規。諸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 |
54 | 質量手冊中的規范性引用文件和外來文件清單均未識別中國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規內容。 |
55 | 倉庫管理程序P-107中引用了化學危險品管理程序P-160,但公司稱此程序P-160已被廢棄,但p-107 文件的索引未及時修改。 |
56 | 公司質量體系文件未識別中國醫療器械法規。 |
57 | 現場檢查使用的(滅菌批號17D11)滅菌放行抽樣證明表(7.5_F_418)為非受控記錄,該記錄表單未按照文件管理程序審批。 |
58 | 《梯度線圈制作作業指導書》(文件編號QI-PD-07-03-01 B1版)中顯示該工序需用到粘膠劑,企業將該物品識別為易燃物,程序文件中無易燃危險物品存放管理相關內容。 |
59 | 1.《電磁線圈制作作業指導書》文件編號QI-PD-07-05A0版轉為文件編號QI-PD-07-01-02 B0版,文件更改審批單顯示,該文件只將水壓修改為0.5Pa,實際上B0版刪除了條款3.8.1、3.8.2,且該修改項未經評審。 |
| 2.企業在2017年6月對產品批號確定方式進行了變更,產品批號確定由部件磁體框架的生產日期變更為整機總裝調試日期,但程序文件未對這項內容進行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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