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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診斷試劑生產質量體系檢查要點指南(2013版)

體外診斷試劑生產質量體系檢查要點指南

(2013版)

 

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是一類特殊的產品,包括可單獨使用或與儀器、器具、設備或系統組合使用,在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監測、預后觀察、健康狀態評價以及遺傳性疾病的預測過程中,用于對人體樣本(各種體液、細胞、組織樣本等)進行體外檢測的試劑、試劑盒、校準品(物)、質控品(物)等。目前臨床使用的體外診斷試劑主要包括血液和體液檢驗 ,微生物鑒定及藥敏,生化檢驗,免疫學檢驗和分子診斷試劑以及染液、樣品處理物等。其研制、生產、檢驗等過程的控制能力直接影響著產品的質量。

本指南是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7年發布實施的《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中重點檢查條款的解釋和說明,并歸納明確了體外診斷試劑生產質量管理體系中重點環節的審查要求,旨在幫助北京市醫療器械監管人員對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的認知和掌握,可作為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核發、變更、換證等現場檢查、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檢查、醫療器械生產監督檢查等各項檢查的參考資料,指導和規范醫療器械監管人員對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管理體系的監督檢查工作,同時,為生產企業開展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管理活動提供參考。

當國家相關法規、標準、檢查要求發生變化時,應重新討論以確保本指南持續符合要求。本指南不包括產品研制情況有關要求,也不適用于體外診斷試劑分包裝生產模式。

一、人員管理要求

(一)生產和質量的負責人應具有醫學檢驗、臨床醫學或藥學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從事相關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生產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

與醫學檢驗、臨床醫學或藥學相關的專業包括:醫學、藥學、化學、檢驗學、細菌學、病毒學、生物學、分子生物學、生物化學、免疫學、遺傳學、血液學、微生物學等。

(二)從事生產操作和檢驗的人員應經過崗前專門培訓,培訓記錄應涉及本崗位工作的操作規程,可采用口試、筆試或實操的方式,并保留培訓記錄。

(三)檢驗員應具有與醫學檢驗、臨床醫學或藥學相關的專業背景或從事該專業工作經歷,考核合格后由企業任命方可上崗。企業還應配備專職成品檢驗員。

(四)對生產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強傳染性、強致敏性等有特殊要求產品的企業,應建立人員花名冊,對生產和質量檢驗的人員應進行登記,并重點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等法規進行培訓,保存相關培訓記錄。

二、生產環境與設施設備控制要求

(一)在同一潔凈室(區)內生產工藝不同的產品時應做到有效隔離,以避免相互混淆和污染。有數條生產線同時進行生產時,企業應采取隔離或其它有效防止混淆的措施。

(二)企業應確定工藝所需的空氣凈化級別,對生產環境有凈化要求的產品除應當滿足《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用要求外,其生產環境潔凈度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陰性、陽性血清、質粒或血液制品的處理操作應當在至少

10,000級環境下進行,與相鄰區域保持相對負壓,并符合防護規定。

2.酶聯免疫吸附試驗試劑、免疫熒光試劑、免疫發光試劑、聚合酶鏈反應(PCR)試劑、金標試劑、干化學法試劑、細胞培養基、校準品與質控品、酶類、抗原、抗體和其他活性類組分的配制及分裝等產品的配液、包被、分裝、點膜、干燥、切割、貼膜、以及內包裝等工藝環節,至少應在100,000級凈化環境中進行操作。無菌物料的分裝必須在局部百級環境中進行。

3.對生產環境沒有空氣凈化要求的體外診斷試劑,如普通化學類診斷試劑,應當在清潔環境內進行生產。清潔條件的基本要求:要有防塵、通風、防止昆蟲、其他動物以及異物混入等措施;人流物流分開,人員進入生產車間前應當有換鞋、更衣、佩戴口罩和帽子、洗手、手消毒等清潔措施;生產場地的地面應當便于清潔,墻、頂部應平整、光滑,無顆粒物脫落;操作臺應當光滑、平整、無縫隙、耐腐蝕,便于清洗、消毒;應當對生產區域進行定期清潔、清洗和消毒;應當根據生產要求對生產車間的溫濕度進行控制。

普通化學類試劑一般包括不含生物活性物質的生化試劑,如無機離子測定試劑盒、白蛋白測定試劑盒(BCG法)、總膽固醇測定試劑盒(COD-CE-PAP法)等;電解質分析儀隨機試劑、生化分析儀用稀釋液等;溶血劑等。

(三)根據工藝規程等文件,應明確潔凈室(區) 溫濕度的要求、監測頻次和記錄的要求,溫濕度監測裝置應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并有檢定標識;空調機組應有溫濕度控制設施。潔凈室(區)內的溫度、相對濕度可參照《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YY0033-2000)執行或自行驗證,對空氣有干燥要求的操作間,應配置空氣干燥設備,保證物料不會受潮變質,干燥間濕度一般為10%~30%,生物活性原料要求儲存于-15℃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根據特殊要求儲存。

(四)生產激素類試劑組分、操作放射性物質的潔凈室(區)應采用獨立的專用的空氣凈化系統,且凈化空氣不得循環使用。已知現有的激素類試劑名錄詳見附件1。

(五)強毒微生物操作區、芽胞菌制品操作區應與相鄰區域保持相對負壓,配備獨立的空氣凈化系統,排出的空氣不得循環使用。

(六)對特殊的高致病性病原體的采集、制備,應按照《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等相關規定,具備P3級實驗室等相應設施。P3級實驗室應滿足《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要求,具體見附件2。

高傳染性、高致病性病原體的范圍:《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中危害程度為第一類和第二類的病原體、《中國醫學微生物菌種保藏管理辦法》中的一類和二類菌種。

特殊的高致病性病原體具體參見《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中需要在生物安全P3級、P4級實驗室實驗的病原體。

(七)聚合酶鏈反應試劑(PCR)的生產和檢定應在各自獨立的建筑物中,防止擴增時形成的氣溶膠造成交叉污染。其生產和質檢的器具不得混用,用后應嚴格清洗和消毒。

各自獨立的建筑物是指聚合酶鏈反應試劑(PCR)的生產和檢定應分別在不同建筑物內,不允許在同一建筑物內完成生產和檢定。

陽性質粒的生產一般分為菌液培養、質粒提取、稀釋分裝等過程,要求稀釋分裝應有防止氣溶膠污染的措施。

(八)與試劑直接接觸的設備和器具應易于清潔和保養、不與成分發生化學反應或吸附作用,不會對試劑造成污染。應對與產品直接接觸的設備和器具予以驗證,并保存記錄。

1.與試劑直接接觸的設備一般包括:包被機、封閉機、灌裝機、蠕動泵、洗板機、攪拌器、切條機、點膜機等。

2.與試劑直接接觸的器具一般包括:塑料桶,量筒,燒杯,錐形瓶、玻璃瓶等。

3.常見的體外診斷試劑生產、檢驗設備清單詳見附件3。

(九)生產中使用的動物室應在隔離良好的建筑體內,與生產、質檢區分開,不得對生產造成污染。

三、物料控制要求 

(一)應明確各類物料的倉儲環境和控制要求,并定期監測,提供環境監測的記錄。倉儲現場的環境監測設施應定期計量、校準;應具有校準品、質控品和生物活性物質等需要低溫保存的倉庫(如有)。冷藏條件溫度計量裝置的量程應符合要求。

(二)所有物料的名稱、批號、有效期和檢驗狀態等標識必須明確。標識應包括名稱、批號、有效期和檢驗狀態等;可用空間區域劃分識別檢驗狀態,如檢驗區、合格品區等;一般情況下,物料無規定使用期限的,其儲存期限應不超過三年,規定有效期的,遵其規定。

(三)物料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操作;應明確規定中間品的儲存條件和期限。已被取樣的包裝應有取樣標記。應對檢測用外購標準品、質控品復溶后中間品的儲存條件及有效期進行驗證。

(四)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傳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來源于生物體的物料的存放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物制品生產、檢定用菌種、毒種管理規程》、《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危險貨物品名錄》、《麻醉品和精神藥品名錄》等相關國家規定。上述物料應做到專區存放并有明顯的識別標識,應由專門人員負責保管和發放。發放后剩余物料應妥善保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傳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來源于生物體的物料見附件4。

(五)生產過程中所涉及的化學、生物及其它危險品,企業應列出清單,并制定相應的防護規程,其環境、設施與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規定。

生產過程中涉及的化學、生物及其它危險品一般包括:甲醇、乙醇、硫酸、鹽酸、二甲基甲酰胺、氫氧化鈉、三氯甲烷、硫柳汞鈉、甲醛、抗原抗體生物活性原料、病毒菌種等。

(六)應形成具有污染性、傳染性的物料、高風險的生物活性物料以及危險度二級及以上的病原體物料清單,詳見附件5。

(七).一部分:劑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強傳染性、強致敏性產品可參照《危險貨物品名表》。

生物活性是指能引起細胞正常機理發生改變的能力,主要指一些基因表達產物如具有酶活的抑癌基因表達蛋白;還有一些激素類物質如性激素。高生物活性物質限定范圍為激素類物質。

高致敏性物質是指能引起個體強烈過敏反應的物質如青霉素、鏈霉素、花粉等。

應明確該類物料的使用管理的要求,物料的領取和操作應在受控條件下進行,不應造成傳染、污染或泄漏等。物料操作應在單獨的凈化間進行,高風險的生物活性物料操作間應與相鄰區域保持負壓,排出的空氣不能循環使用,高風險生物活性物料和危險度二級及以上的病原體物料操作間內應設有生物安全柜,空氣應進行除菌過濾方可排出。應有對陽性血清的防護措施,如滅活記錄、不得直接用手接觸等。

(八)應明確生產檢驗過程中所產生廢物、廢液的種類,生產中的廢液、廢物等應有完備的回收與無害化處理措施,并保留回收處理的記錄。如采取委托方式,應與受托方簽訂委托協議,并保存相關記錄。

生產檢驗過程中所產生廢物、廢液一般包括:口罩、手套、槍頭、反應完成的酶標板、實驗完畢培養基、洗板機廢液桶內液體,試劑盒剩余液體、微生物無菌檢查廢液以及陽性等傳染性物料等。

(九)不同性狀和儲存要求的物料應進行分類存放,按效期管理。應建立復驗制度。應制定倉儲與運輸管理制度,應有不同性狀和儲存要求的物料的分類要求;復驗制度應明確復驗時機及復驗方法。冷藏、冷凍的物料應分類分開存放,并標明有效期。

1.復驗:指超過自定效期的物料繼續使用前應檢驗。

2.物料管理制度應有對校準品和質控品的存放管理;未規定有效期的物料其儲存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三年。

3.校準品:

其值在一個校準函數中用作獨立變量的參考物質。應具有定值和已知的測量不確定度,其目的應是校準某一測量系統,從而建立此系統測量結果的計量學溯源性。

4.質控品:

用于體外診斷的質量控制物質(定值和非定值),是一種旨在用于醫學檢測系統中使用的物質、材料等,其目的是評價或驗證測量精密度或由于試劑或分析儀器的變化導致的分析偏差等。用于能力驗證、實驗室內質量控制等。

四、采購控制要求

(一)應確定外購、外協物料清單,應至少包含以下信息:名稱、規格型號、分類等級,并明確所有物料的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外購、外協物料清單應包含包材、標簽和檢驗中的耗材(質控品、校準品、培養基等);物料清單中應包括申報產品標準中所列的原料。應對校準品和質控品等檢驗用物料進行驗收并記錄。

(二)應能提供外購的校準品和質控品的來源和溯源性的相關證明。

(三)應能證明質控血清的來源,明確使用目的(用于科研或對照品),與供方簽訂技術協議。應由企業或醫療機構測定病原微生物及明確定值范圍。應對其來源地、定值區間、滅活狀態、購買數量、保存、使用狀態等信息有明確記錄,并由專人負責,確保物料的質量和穩定性。外購的商品化質控物應能溯源,質控血清至少應提供乙肝、丙肝、艾滋、梅毒陰性報告。

(四)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應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要求進行采購和進貨檢驗,如氰化鉀、疊氮鈉等。

五、生產過程控制要求

(一)應按照國家批準的工藝進行生產,應制定生產所需的工序流程、工藝文件和標準操作規程,明確關鍵工序或特殊工序,確定質量控制點,并規定應形成的生產記錄。

本指南主要例舉了幾種常見的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見附件6~10。例舉這幾種產品生產工藝流程是為了更直接的體現不同試劑產品生產工藝的異同,并不代表作為生產企業產品生產的依據。生產企業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產品的工藝流程及質量要求。

(二)當生產工藝變更足以影響產品安全性、穩定性時,應重新申報變更生產工藝,并按程序進行工藝修訂。

(三)應明確每批產品中關鍵物料的平衡關系,并對每批產品中關鍵物料進行物料平衡核查。物料平衡計算公式為:

實際產出量(合格+不合格+取樣等)/理論產出量×100%

應至少要求從關鍵原料到成品環節計算總的物料平衡;應有對物料平衡可接受標準的要求;應明確物料平衡超出可接受標準的處理方法。

(四)不同批次產品生產工序結束后必須進行清場,確認合格后才可以入場進行其它批次產品的生產,企業應保存清場記錄。

(五)清場時,配制和分裝器具等應當進行清洗、干燥等潔凈處理,并進行驗證,必要時,器具清洗干燥后應有有效保存時間的驗證。

(六)生產和檢驗用的菌毒種應建立生產用菌毒種的原始種子批、主代種子批和工作種子批系統。

(七)生產用細胞應建立原始細胞庫、主代細胞庫、工作細胞庫。應建立細胞庫檔案資料和細胞操作日志。自行制備抗原或抗體,應對所用原料的來源和性質有詳細的記錄并可追溯。

六、產品檢驗與質量控制要求

(一)使用一級標準物質、二級校準物質應能夠對量值進行溯源,明確其來源、準確度及不確定度。

1.標準物質:即參考物質,具有一種或多種足夠均勻和很好地確定了的特性,用以校準測量裝置、評價測量方法或給材料賦值的一種材料或物質。體外診斷試劑標準物質是指具有一種或多種足夠均勻和很好地確定了的特性,用以校準測量裝置、評價測量方法或給材料賦值的一種材料和物質。

2.標準物質的分級:

(1)一級標準物質

1)用絕對測量法或兩種以上不同原理的準確可靠的方法定值。在只有一種定值方法的情況下,用多個實驗室以同種準確可靠的方法定值;

2)準確度具有國內最高水平,均勻性在準確度范圍之內;

3)穩定性在一年以上或達到國際上同類標準物質的先進水平;

4)包裝形式符合標準物質技術規范的要求。

(2)二級標準物質

1)用與一級標準物質進行比較測量的方法或一級標準物質的定值方法定值;

2)準確度和均勻性未達到一級標準物質的水平,但能滿足一般測量的需要;

3)穩定性在半年以上,或能滿足實際測量的需要;

4)包裝形式符合標準物質技術規范的要求。

(二)對檢測中使用的校準品和質控品應建立臺帳及使用記錄。應記錄其來源、批號、效期、溯源途徑(或靶值轉換方法)、主要技術指標、保存狀態等信息。應定期復驗其性能并保存記錄。

(三)對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外購物料,企業應制定驗收規程。

(四)如委托檢驗,受托方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企業應有委托檢驗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委托檢驗的數量、周期、項目要求;并保存檢驗報告和驗收記錄。

(五)如試樣,企業應有試樣驗證的驗收規程和記錄,并保存試樣批號、試樣生產記錄、檢測報告、操作人員簽字、批準人員簽字等相關記錄。

注:有關工藝用水管理要求參照《醫療器械工藝用水檢查要點指南(2010版)》執行,有關潔凈間管理的要求參照《醫療器械潔凈室(區)檢查要點指南(2013版)》執行。


附件1:現有的激素類試劑名錄

 

1.促黃體生成素檢測試劑

2.促卵泡生成素檢測試劑

3.泌乳素檢測試劑

4.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檢測試劑

5.β-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檢測試劑

6.總甲狀腺素檢測試劑

7.游離甲狀腺素檢測試劑

8.總三碘甲狀腺原氨酸檢測試劑

9.游離三碘甲狀腺原氨酸檢測試劑

10.促甲狀腺激素檢測試劑

11.甲狀腺素結合力檢測試劑

12.新生兒促甲狀腺素檢測試劑

13.全段甲狀旁腺激素檢測試劑

14.睪酮檢測試劑

15.雌二醇檢測試劑

16.甲狀腺球蛋白(TG)檢測試劑

17.性激素結合球蛋白檢測試劑

18.雌三醇檢測試劑

19.孕酮檢測試劑

20.胰島素檢測試劑

21.C肽檢測試劑

22.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檢測試劑

23.皮質醇檢測試劑

24.17α-羥孕酮檢測試劑

25.17-羥類固醇檢測試劑

26.17-酮類固醇檢測試劑

27.香草扁桃酸檢測試劑

28.醛固酮檢測試劑

29.生長激素檢測試劑

30.雄烯二酮檢測試劑

31.硫酸去氫表雄酮檢測試劑

32.促紅細胞生成素檢測試劑

33.促卵泡生成激素(FSH)檢測試劑

34.降鈣素檢測試劑


附件2: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設置要求

實驗室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適用于主要通過呼吸途徑使人傳染上嚴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預防傳染的疫苗。艾滋病病毒的研究(血清學實驗除外)應在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中進行。

一、安全設備和個體防護

(一)實驗室中必須安裝Ⅱ級或Ⅱ級以上生物安全柜。

(二)所有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應在生物安全柜中進行。當這類操作不得不在生物安全柜外進行時,必須采用個體防護與使用物理抑制設備的綜合防護措施。

(三)在進行感染性組織培養、有可能產生感染性氣溶膠的操作時,必須使用個體防護設備。

(四)當不能安全有效地將氣溶膠限定在一定范圍內時,應使用呼吸保護裝置。

(五)工作人員在進入實驗室工作區前,應在專用的更衣室(或緩沖間)穿著背開式工作服或其他防護服。工作完畢必須脫下工作服,不得穿工作服離開實驗室。可再次使用的工作服必須先消毒后清洗。

(六)工作時必須戴手套(兩副為宜)。一次性手套必須先消毒后丟棄。

(七)在實驗室中必須配備有效的消毒劑、眼部清洗劑或生理鹽水,且易于取用。可配備應急藥品。

二、實驗室設計和建造的特殊要求

(一)選址

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可與其他用途房屋設在一棟建筑物中,但必須自成一區。該區通過隔離門與公共走廊或公共部位相隔。

(二)平面布局

1.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的核心區包括實驗間及與之相連的緩沖間。

2.緩沖間形成進入實驗間的通道。必須設兩道連鎖門,當其中一道門打開時,另一道門自動處于關閉狀態。如使用電動連鎖裝置,斷電時兩道門均必須處于可打開狀態。在緩沖間可進行二次更衣。

3.當實驗室的通風系統不設自動控制裝置時,緩沖間面積不宜過大,不宜超過實驗間面積的八分之一。

4.Ⅱ級或Ⅲ級生物安全柜的安裝位置應遠離實驗間入口,避開工作人員頻繁走動的區域,且有利于形成氣流由“清潔”區域流向“污染”區域的氣流流型。

(三)圍護結構

1.實驗室(含緩沖間)圍護結構內表面必須光滑耐腐蝕、防水,以易于消毒清潔。所有縫隙必須加以可靠密封。

2.實驗室內所有的門均可自動關閉。

3.除觀察窗外,不得設置任何窗戶。觀察窗必須為密封結構,所用玻璃為不碎玻璃。

4.地面應無滲漏,光潔但不滑。不得使用地磚和水磨石等有縫隙地面。

5.天花板、地板、墻間的交角均為圓弧形且可靠密封,施工時應防止昆蟲和老鼠鉆進墻腳。

(四)通風空調

1.必須安裝獨立的通風空調系統以控制實驗室氣流方向和壓強梯度。該系統必須確保實驗室使用時,室內空氣除通過排風管道經高效過濾排出外,不得從實驗室的其他部位或縫隙排向室外;同時確保實驗室內的氣流由“清潔”區域流向“污染”區域。進風口和排風口的布局應使實驗區內的死空間降低到最小程度。

2.通風空調系統為直排系統,不得采用部分回風系統。

3.環境參數:相對于實驗室外部,實驗室內部保持負壓。實驗間的相對壓強以-30Pa~-40Pa為宜,緩沖間的相對壓強以-15Pa~-20Pa為宜。實驗室內的溫、濕度以控制在人體舒適范圍為宜,或根據工藝要求而定。實驗室內的空氣潔凈度以《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 50073-2001)中所定義的七級至八級為宜。實驗室人工照明應均勻,不眩目,照度不低于500lx。

4.為確保實驗室內的氣流由“清潔”區域流向“污染”區域,實驗室內不應使用雙側均勻分布的排風口布局。不應采用上送上排的通風設計。由生物安全柜排出的經內部高效過濾的空氣可通過系統的排風管直接排至大氣,也可送入建筑物的排風系統。應確保生物安全柜與排風系統的壓力平衡。

5.實驗室的進風應經初、中、高效三級過濾。

6.實驗室的排風必須經高效過濾或加其他方法處理后,以不低于12m/s的速度直接向空中排放。該排風口應遠離系統進風口位置。處理后的排風也可排入建筑物的排風管道,但不得被送回到該建筑物的任何部位。

7.進風和排風高效過濾器必須安裝在實驗室設在圍護結構上的風口里,以避免污染風管。

8.實驗室的通風系統中,在進風和排風總管處應安裝氣密型調節閥門,必要時可完全關閉以進行室內化學熏蒸消毒。

9.實驗室的通風系統中所使用的所有部件均必須為氣密型。所使用的高效過濾器不得為木框架。

10.應安裝風機啟動自動聯鎖裝置,確保實驗室啟動時先開排風機后開送風機。關閉時先關送風機后關排風機。

11.不得在實驗室內安裝分體空調器。

(五)安全裝置及特殊設備

1.必須在主實驗室內設置Ⅱ級或Ⅲ級生物安全柜。

2.連續流離心機或其他可能產生氣溶膠的設備應置于物理抑制設備之中,該裝置應能將其可能產生的氣溶膠經高效過濾器過濾后排出。在實驗室內所必須設置的所有其他排風裝置(通風櫥、排氣罩等)的排風均必須經過高效過濾器過濾后方可排出。其室內布置應有利于形成氣流由“清潔”區域流向“污染”區域的氣流流型。

3.實驗室中必須設置不產生蒸汽的高壓滅菌鍋或其他消毒裝置。

4.實驗間與外部應設置傳遞窗。傳遞窗雙門不得同時打開,傳遞窗內應設物理消毒裝置。感染性材料必須放置在密閉容器中方可通過傳遞窗傳遞。

5.必須在實驗室入口處的顯著位置設置壓力顯示報警裝置,顯示實驗間和緩沖間的負壓狀況。當負壓指示偏離預設區間必須能通過聲、光等手段向實驗室內外的人員發出警報.可在該裝置上增加送、排風高效過濾器氣流阻力的顯示。

6.實驗室啟動工作期間不能停電。應采用雙路供電電源。如難以實現,則應安裝停電時可自動切換的后備電源或不間斷電源,對關鍵設備(生物安全柜、通風櫥、排氣罩以及照明等)供電。

7.可在緩沖間設洗手池:洗手池的供水截門必須為腳踏、肘動或自動開關。洗手池如設在主實驗室,下水道必須與建筑物的下水管線分離,且有明顯標志。下水必須經過消毒處理。洗手池僅供洗手用,不得向內傾倒任何感染性材料。供水管必須安裝防回流裝置。不得在實驗室內安設地漏。

(六)其他

1.實驗臺表面應不透水,耐腐蝕、耐熱。

2.實驗室中的家具應牢固。為易于清潔,各種家具和設備之間應保持一定間隙。應有專門放置生物廢棄物容器的臺(架)。家具和設備的邊角和突出部位應光滑、無毛刺,以圓弧形為宜。

3.所需真空泵應放在實驗室內。真空管線必須裝置在線高效過濾器。

4.壓縮空氣等鋼瓶應放在實驗室外。穿過圍護結構的管道與圍護結構之間必須用不收縮的密封材料加以密封。氣體管線必須裝置在線高效過濾器和防回流裝置。

5.實驗室中應設置洗眼裝置。

6.實驗室出口應有發光指示標志。

7.實驗室內外必須設置通訊系統。

8.實驗室內的實驗記錄等資料應通過傳真機發送至實驗室外。


附件3:常見的體外診斷試劑的生產、檢驗設備清單

生化試劑:

生產設備:天平、配液桶、燒杯、吸管、量筒、攪拌器、蠕動泵、分裝機、凍干機、噴碼機、標簽機、貼標機、冰箱等

檢測設備:PH計、電導率儀、生化分析儀、分光光度計

化學發光試劑:

生產設備:天平、離心機、配液桶、燒杯、吸管、量筒、蠕動泵、分裝機、包被機、洗板機、除濕機、干燥箱、分裝機、封口機、噴碼機、標簽機、貼標機、冰箱等

檢測設備:PH計、電導率儀、發光分析儀、洗板機

酶聯免疫試劑

生產設備:天平、離心機、配液桶、燒杯、吸管、量筒、蠕動泵、分裝機、包被機、洗板機、干燥間、除濕機、干燥箱、分裝機、封口機、噴碼機、標簽機、貼標機、冰箱等

檢測設備:PH計、電導率儀、酶標儀、洗板機

膠體金試劑:

生產設備:電子天平、離心機、噴膜機、噴金機、干燥間、除濕機、干燥箱、切條機、封口機、噴碼機、包裝機、冰箱等

檢測設備:PH計、紫外分光光度計、卡尺


附件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傳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來源于生物體的物料

 

第1類  爆炸品

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3類  易燃液體

第4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類  放射性物品

第8類  腐蝕品

第9類  雜類


附件5:具有污染性、傳染性的物料、高風險的生物活性物料以及危險度二級及以上的病原體物料

一類物料:

鼠疫耶爾森氏菌、霍亂弧菌(包括EL-tor弧菌);天花病毒、黃熱病毒(野毒株)、新疆出血熱(克里米亞剛果出血熱)病毒、東、西方馬腦炎病毒、委內瑞拉馬腦炎病毒、拉沙熱(Lassa)病毒、馬堡(Marburg)病毒、埃波拉(Ebola)病毒、猴皰疹病毒(猴B病毒);粗球孢子菌、莢膜組織胞漿菌、杜波氏組織胞漿菌。

二類物料:

土拉弗郎西絲氏菌、布氏菌、炭疽芽胞菌、肉毒梭菌、鼻疽假單胞菌、類鼻疽假單胞菌、麻風分枝桿菌、結核分枝桿菌;狂犬病病毒(街毒)、森林腦炎病毒、流行性出血熱病毒、國內尚未發現病人在國外引起腦脊髓炎及出血熱的其它蟲媒病毒、登革熱病毒、甲、乙型肝炎病毒;各種立克次體(包括斑疹傷寒、Q熱);鸚鵡熱、鳥疫衣原體、淋巴肉芽腫衣原體;馬納青霉、北美芽生菌、副球孢子菌、新型隱球菌、巴西芽生菌、煙曲霉、著色霉菌。


附件6:化學發光法主要生產工藝

一、原理

化學發光免疫分析(chemiluminescence immunoassay,CLIA),是將具有高靈敏度的化學發光測定技術與高特異性的免疫反應相結合,用于各種抗原、抗體、激素、酶、脂肪酸、維生素和藥物等的檢測分析技術。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包含兩個部分,即免疫反應系統和化學發光分析系統。免疫反應系統是將發光物質(在反應劑激發下生成激發態中間體)直接標記在抗原或抗體上,或酶作用于發光底物。化學發光分析系統是利用化學發光物質經催化劑的催化和氧化劑的氧化,形成一個激發態的中間體,當這種激發態中間體回到穩定的基態時,同時發射出光子,利用發光信號測量儀器測量光量子產額,該光量子產額與樣品中的待測物質的量成正比,由此可以建立標準曲線并計算樣品中待測物質的含量。

二、化學發光免疫分析的類型

(一)化學發光標記免疫分析

化學發光標記免疫分析又稱化學發光免疫分析(CLIA),是用化學發光劑直接標記抗原或抗體的免疫分析方法。常用于標記的化學發光物質有吖啶酯類化合物(AE)。

(二)化學發光酶免疫分析

從標記免疫分析角度,化學發光酶免疫分析(CLEIA),應屬酶免疫分析,只是酶反應的底物是發光劑,操作步驟與酶免分析完全相同:以酶標記生物活性物質(如酶標記的抗原或抗體)進行免疫反應,免疫反應復合物上的酶再作用于發光底物,在信號試劑作用下發光,用發光儀進行發光測定。目前常用的標記酶為辣根過氧化物酶(HRP)和堿性磷酸酶(ALP),它們有各自的發光底物。

(三)時間分辨熒光免疫分析(TRFIA)

是用三價稀土離子及其螯合劑作為示蹤物,如銪(Eu3+)、鋱(Te3+)及釤(Sm3+)、鏑(De3+)等代替傳統的熒光物質、放射性同位素、酶和化學發光物質,來標記抗體、抗原、多肽、激素、核酸探針或生物活性細胞,待反應體系發生后,用時間分辨熒光儀測定最后產物中的熒光強度,根據熒光強度和相對熒光強度比值,判斷反應體系中分析物的濃度,達到定量分析的目的。

(四)電化學發光免疫分析(ECLIA)

是電化學發光(ECL)和免疫測定相結合的產物,是一種在電極表面由電化學引發的特異性化學發光反應,包括了電化學和化學發光二個過程。ECL 反應底物有兩種:三氯聯吡啶釕[Ru(bpy)3]2+、絡合物三丙胺(TPA)。

三、主要生產工藝(以微孔板載體的化學發光酶免疫分析為例進行描述)

(一)固相載體的制備

1.包被板的準備

準備經檢驗合格的包被板,記錄批號、數目、狀態標識。

常規質控項目:尺寸,外觀,包裝。

2.包被液的配制

配制包被緩沖液,加入包被的抗體或抗原至工作濃度,混合均勻,即成所需的包被液,工作濃度的包被液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常規質控項目:包被緩沖液配方,pH值,包被物成份。

3.包被板的包被

包被液按工藝要求加入包被板。記錄所包被的包被板數量。

常規質控項目:包被體積,溫度,時間,過程監控。

關鍵設備:包被機、精密天平、加樣器。

4.洗板工作液的配制(按各單位工藝要求,可以不洗板)

按配方配制洗板工作液。

常規質控項目:洗板工作液配方,pH值。

5.封閉液的配制

按配方配制封閉液。

常規質控項目:封閉液配方,pH值。

6.洗板和封閉

包被完成后,抽去孔內包被液,用洗板工作液洗板后(按各單位工藝要求,可以不洗板),加入封閉液。

常規質控項目:封閉體積,溫度,時間,過程監控。

質檢項目:封閉前檢驗包被均一性。

關鍵設備:包被機、(洗板機)、精密天平、加樣器。

7.抽干

封閉后的反應板,抽干孔內液體。

常規質控項目:過程監控。

8.干燥

反應板應按工藝的要求進行干燥。

常規質控項目:溫度,濕度,時間,過程監控等。

9.密封包裝

將干燥后的反應板用鋁箔袋密封包裝,內放干燥劑(按各單位工藝要求,可以不放)。

常規質控項目:密封性能,標示及效期等。

10.反應板(半成品)檢驗

對裝袋密封后的反應板進行抽樣檢驗,外觀、板內變異、板間變異。

關鍵設備:真空包裝機。

(二)滴配過程

1.酶結合物(也稱酶標記物)的制備(根據各產品實際情況,該步驟可不進行)

采用常規過碘酸鈉——乙二醇法將相關的抗體(或抗原)標記辣根過氧化物酶(或其他酶),酶標記后的抗體(或抗原)應加入適當的保護劑保存于低溫。

常規質控項目:標記方法,過程控制。

2.酶結合物的鑒定

(1)功能性實驗 

將酶結合物用酶稀釋液稀釋后,用于產品的滴配,其結果應符合相關試劑盒的質量標準。

(2)穩定性 

將酶結合物用酶稀釋液稀釋,進行2~8℃,及熱穩定性實驗,滴配結果應符合相關試劑盒的質量標準。

3.酶結合物稀釋液

按酶結合物稀釋液的配方配制,存放在2~8℃保存,并于規定時間內使用。

常規質控項目:酶結合物稀釋液配方,pH值。

4.酶結合物工作濃度的滴配

取酶結合物,用酶結合物稀釋液稀釋到不同的濃度,用已制備好的反應板進行滴配。測定系列標準品及相應的質控品,確定使體系達到最優的酶結合物工作濃度。

5.酶結合物工作液配制

將所需量酶結合物和酶結合物稀釋液按滴配濃度混合均勻。

質檢項目:分裝前檢驗,用配套的反應板進行檢驗,外觀、靈敏度、質控品測定值、定量產品應作校準品線性檢測。

6.酶結合物工作液的分裝

按工藝要求分裝酶結合物工作液。

常規質控項目:分裝前確認試劑名稱、批號、數量,分裝量,封裝后密封性。

7.酶結合物工作液(半成品)檢驗

對分裝后的酶結合物工作液進行抽樣檢驗,外觀、分裝量、靈敏度、校準品劑量-反應曲線線性、質控品測定值。

(三)校準品、陰/陽性對照或質控品的制備

1.稀釋液

按稀釋液的配方配制,存放在2~8℃或-20℃保存,并于有效期內使用。

常規質控項目:稀釋液配方,pH值。

2.校準品、陰/陽性對照的配制

校準品、陰/陽性對照品的配制應具有量值溯源性,可參照國家標準品、WHO標準品或其他級別的標準物質進行配制。

質檢項目:分裝前檢驗,準確性、劑量-反應曲線線性(定量產品)、質控品測定值。

3.校準品、陰/陽性對照或質控品的分裝

按工藝要求分裝校準品、陰/陽性對照或質控品。

常規質控項目:分裝前確認試劑名稱、批號、數量,分裝量。

4.校準品、陰/陽性對照或質控品(半成品)檢驗

對分裝后的校準品、陰/陽性對照或質控品進行抽樣檢驗,外觀、分裝量、準確性、劑量-反應曲線線性(定量產品)、質控品測定值。

(四)化學發光底物的制備

1.底物緩沖液

按底物緩沖液的配方配制,存放在2~8℃保存,并于有效期內使用。

常規質控項目:底物緩沖液配方,pH值。 

2.化學發光底物(氧化劑和發光劑)的配制

分別按氧化劑和發光劑的配方在底物緩沖液中加入相應的氧化劑和發光劑

常規質控項目:氧化劑和發光劑配方。

質檢項目:分裝前檢驗,本底、發光強度。

3.化學發光底物(氧化劑和發光劑)的分裝

按工藝要求分裝化學發光底物(氧化劑和發光劑)。

常規質控項目:分裝前確認試劑名稱、批號、數量,分裝量,封裝后密封性。

4.化學發光底物(半成品)檢驗

對分裝后的化學發光底物進行抽樣檢驗,外觀、分裝量、本底、靈敏度、發光強度。

(五)分裝、燈檢和貼簽

分裝量用減重稱量法進行測量,把質量換算成體積后進行分裝量的控制。燈檢是目測檢查各組分的色澤、分裝量以及是否混濁、有雜質等。

(六)包裝

根據試劑盒包裝SOP要求及說明書的要求,以流水線操作形式進行包裝。包裝時應嚴格檢查品名、批號、裝量,認真核對各物料數量,并在關盒前進行復核。


附件7:膠體金法主要生產工藝

一、原理

免疫膠體金技術是以膠體金作為示蹤標志物應用于抗原抗體的一種免疫標記技術。膠體金是由氯金酸(HAuCl4)在還原劑如白磷、抗壞血酸、枸櫞酸鈉、鞣酸等作用下,聚合成為特定大小的金顆粒,并由于靜電作用成為一種穩定的膠體狀態,稱為膠體金。膠體金在弱堿環境下帶負電荷,可與蛋白質分子的正電荷基團形成牢固的結合,由于這種結合是靜電結合,所以不影響蛋白質的生物特性。膠體金類試劑是采用膠體金標記的抗體或抗原包被于玻璃纖維膜、聚脂膜或其他載體,將相關抗原或抗體固相連接在硝酸纖維膜,應用層析法的原理檢測樣品中的抗原或抗體的快速檢測試劑。

二、主要生產工藝

(一)膠體金的制備

采用枸櫞酸三鈉還原法或其他方法制備膠體金,膠體金顆粒大小應符合規定,膠體金標記物在510~560nm波長處應有最大吸收值,置2~8℃保存,應在規定的保存期內使用。枸櫞酸三鈉還原法生產膠體金,金顆粒大小受濃度、煮沸時機等因素影響,改變這些因素便可生產出不同顆粒大小的膠體金。

膠體金的檢查指標有顆粒的大小,粒徑的均一程度和有無凝集顆粒程度,可以通過肉眼觀察,但需要一定的經驗,良好的膠體金應該是清亮透明的。

所用設備:加熱攪拌設備。

(二)膠體金的標記以及濃度的確定

膠體金對蛋白的吸附主要取決于pH值,在接近蛋白質的等電點或偏堿的條件下,二者容易形成牢固的結合物。如果膠體金的pH值低于蛋白質的等電點時,則會聚集而失去結合能力。除此以外膠體金顆粒的大小、離子強度、蛋白質的分子量等都影響膠體金與蛋白質的結合。

(三)檢測線及質控線的制備

取已確定使用濃度的相關抗原或抗體,在硝酸纖維素膜上制備檢測線,應用同樣方法制備質控線,根據生產工藝在規定的溫度、濕度條件下干燥,置規定的濕度(通過驗證方法確定相對濕度要求)條件下存放。檢測線與質控線應具有間隔距離要求,應對所用的金標用玻璃纖維及硝酸纖維素膜等進行質量檢測,如尺寸、外觀、包裝及吸附性能等,并記錄批號、數目、標識,不同批號的玻璃纖維及硝酸纖維素膜不能混用。

(四)貼膜、切割、裝袋

貼膜、切割及裝袋應在具有相應濕度(通過驗證方法確定相對濕度要求)條件下操作,切割的膜條應有寬度要求。


附件8:酶聯產品主要生產工藝

一、原理

ELISA是酶聯接免疫吸附劑測定( Enzyme-Linked Immunosorbnent Assay )的簡稱。ELISA的基礎是抗原或抗體的固相化及抗原或抗體的酶標記。結合在固相載體表面的抗原或抗體仍保持其免疫學活性,酶標記的抗原或抗體既保留其免疫學活性,又保留酶的活性。在測定時,受檢標本(測定其中的抗體或抗原)與固相載體表面的抗原或抗體反應。用洗滌的方法使固相載體上形成的抗原-抗體復合物與液體中的其他物質分開。再加入酶標記的抗原或抗體,也通過反應結合在固相載體上。此時固相上的酶量與標本中受檢物質的量呈一定的比例。加入酶反應的底物后,底物被酶催化成為有色產物,產物的量與標本中受檢物質的量直接相關,故可根據呈色的深淺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由于酶的催化效率很高,間接地放大了免疫反應的結果,使測定方法達到很高的敏感度。

二、主要生產工藝

(一)酶標板的制備:

1.工藝流程

(A)包被液的配制→ (C)酶標板的包被 →(D)酶標板封閉 → (E)酶標板的干燥、真空包裝                       ↑

                                     (B)封閉液的配制

2.關鍵點控制

(1)包被:

1)確認配制溶液的PH值在要求范圍內;

2)包被液量控制在要求范圍內;

3)溫育或冷育的溫度、時間在要求范圍內。

關鍵設備包括:包被機、精密天平、加樣器。

(2)封閉:

1)確認洗板的次數;

2)確認配制溶液的PH值在要求范圍內;

3)封閉液量控制在要求范圍內;

4)溫育或冷育的溫度、時間在要求范圍內。

關鍵設備包括:包被機、洗板機、精密天平、加樣器。

(3)干燥、真空包裝

1)干燥的溫濕度在要求范圍內;

2)干燥結束的酶標板逐一裝入鋁箔袋中同時放入一袋干燥劑,裝袋同時要將酶標板標識不清楚的、板孔有缺損的挑出報廢。

關鍵設備包括:真空包裝機。

(二)酶標試劑的制備:

1.工藝流程

(A)液體的配制→(B)液體的分裝

2.關鍵點控制

(1)液體配制過程物料量取準確;

(2)確認配制溶液的濃度、PH值在要求范圍內;

(3)控制液體分裝量范圍,要求滿足要求。

關鍵設備包括:精密天平、分裝機。

(三)陰、陽性對照的制備:

1.工藝流程

(A)原料的滅活→(B)液體的配制→(C)液體的分裝

2.關鍵點控制

(1)控制滅活溫度和時間;

(2)液體配制過程物料量取準確;

(3)控制液體分裝量范圍,要求滿足要求。

關鍵設備包括:水浴鍋、精密天平、分裝機。

(四)其他組分的制備:

1.工藝流程

(A)液體的配制→(B)液體的分裝

2.關鍵點控制

(1)液體配制過程物料量取準確;

(2)確認配制溶液的PH值在要求范圍內

(3)控制液體分裝量范圍,要求滿足要求。

關鍵設備包括:精密天平、分裝機。


附件9:生化試劑主要生產工藝

生產流程:

容器清洗——稱量(關鍵工序)——溶解、配置(過濾)——半成品檢驗——分裝——如有凍干(特殊工序)——打印批號、貼標、包裝、裝盒——成品檢驗 

操作規程及質量控制點:

一、主要原材料

與產品質量密切相關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種酶制劑、化學試劑、抗體等。主要原料的常規檢驗項目一般包括:

(一)外觀

(二)含量(化學試劑):根據國家、國際標準或本企業內部標準。質量要求一般為分析純以上。

(三)酶活性(酶制劑):根據通用標準或本企業內部標準。

(四)抗體效價:通過倍比稀釋法與抗原反應進行檢測。

二、其它

(一)包裝瓶

  質量要求:外觀、密封性、抗跌性、溶出物、脫色試驗、振蕩試驗。

(二)說明書、包裝外盒、瓶簽等標識

參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體外診斷試劑說明書編寫指導原則》和《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

三、試劑盒生產的關鍵步驟及質控項目

試劑的生產包括試劑的制水、配制、過濾、凍干(凍干試劑)、分包裝等步驟;并通過產品的半成品檢驗和成品檢驗兩個質控過程來保證其質量符合相關規定。

(一)制水:

使用水處理設備進行去離子水的制備,并經過專用管路連接到各用水點。

(二)容器清洗:

1.使用工藝用水將配制所需容器清潔。

2.質控要求:清潔無污漬。

3.容器的清洗要按驗證方案進行;應有對清洗用水的要求;

4.如有對容器清洗后干燥的要求,應有干燥過程參數的驗證報告。

(三)稱量:

1.稱量前天平應經過校準,稱量時應雙人復核,應有天平調零過程;

2.天平精度應至少高于所稱量物品最小精度的一個數量級;

(四)配制:

1.應有攪拌方法的要求:如用攪拌機應有速率及時間的要求,如人工攪拌應有攪拌圈數的要求;

2.配制間溫度一般應控制在18~25℃,配制、過濾時間不超過4小時。

(五)過濾(如有)

根據各產品的規程選擇不同的濾膜進行過濾,確保溶液無雜質、空白吸光度符合要求。

常規質控項目: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通過后續的半成品檢驗完成)。

(六)分裝

1.按工藝要求試劑分裝。分裝前、分裝中、分裝末均需對分裝量進行校驗。

常規質控項目:分裝前確認試劑名稱、批號、數量、分裝量及分裝后密封性。

2.應有試分裝的要求,或首瓶檢測的要求;

(七)凍干

1.使用凍干機對試劑進行凍干。各種凍干試劑都需建立相應的凍干工藝,凍干過程的重要參數為凍干時間、凍干壓力。

2.凍干品外觀應該呈現疏松的粉末狀固體,具有一定的形狀,在規定時間內(一般不超過60分鐘)復溶完全。

3.凍干過程一般為:預凍(降溫)——抽真空——化霜[加熱升溫(逐漸)]

(八)包裝

將試劑各組分、合格證及說明書,放入相應的試劑盒內。包裝時應檢查品名、批號、失效期、裝量、規格,核對各物料數量,并在蓋盒前進行復核。

(九)封膜

將組裝好的試劑放在自動封膜機上封裝,控制封膜時間以及封膜的溫度。確保膜完整及與試劑盒吸附緊密。


附件10:血清基質質控品生產工藝

一、血清/血漿基質加生物活性物質方法(適用于定值質控)

血的處理:1、全血加入抗凝劑,靜置,離心去除紅細胞,得到血漿。或者全血不加抗凝劑,靜置,離心去除紅細胞和纖維蛋白,得到血清。

2、56℃ 30分鐘滅活血清/血漿。

3、做生物安全性檢測。

處理好的血清/血漿中加入防腐劑、穩定劑等,得到配制質控品的稀釋液。

質控品配制:往稀釋液中加入高濃度原料,攪拌或靜置使達到均勻。

質控品定值:建議選擇10家實驗室,計算測定值的平均值(Mean)和標準差(SD),以平均值為質控品的靶值,平均值加減2倍或3倍標準差(Mean±2SD或Mean±3SD)為質控品的范圍。

質控品分裝

如果質控品以干粉形式保存,凍干

質控點

低溫保存

 

 

 

 

 

 

 

 

 

 

 

 

 

 

 

 

 

 

 

 

 

 

 

 

 

 

 

 

 

 

 

 

 

 

 

 

 

 

 

 


質控點:確定分裝、凍干后質控品的濃度、瓶間變異、穩定性等

二、混合血清/血漿方法(適用于定性質控)

 

血的處理:1、全血加入抗凝劑,靜置,離心去除紅細胞,得到血漿。或者全血不加抗凝劑,靜置,離心去除紅細胞和纖維蛋白,得到血清。

2、56℃ 30分鐘滅活血清/血漿。

3、做生物安全性檢測。

 

血清或血漿用相應的試劑盒進行檢測,確定每份血清/血漿的陰陽性。

質控品配制:根據檢測結果,選擇部分或全部陰性血清/血漿混合得到陰性質控。選擇部分或全部陽性血清/血漿混合,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稀釋,得到陽性質控。然后加入防腐劑、穩定劑等。

質控品分裝

如果質控品以干粉形式保存,凍干

質控點2

低溫保存

質控點1

 

 

 

 

 

 

 

 

 

 

 

 

 

 

 

 

 

 

 

 

 

 

 

 

 

 

 

 

 

 

 

 

 

 

 

 

 

 

 

 


質控點1:確定混合后血清、血漿的陰陽性

質控點2:確定分裝、凍干后質控品的陰陽性、瓶間變異、穩定性等

參考資料: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

2.《血液制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08號)

3.《衛生部關于印發<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5號)

4.《中國醫學微生物菌種保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5.《標準物質管理辦法》(1987年7月10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6.《關于公布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07年版)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7]633號)

7.《關于印發<體外診斷試劑質量管理體系考核實施規定(試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考核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7]239號)

8.《關于印發酶聯免疫法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等6項指導原則的通知》(食藥監辦械函[2013]3號)

-《酶聯免疫法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發光免疫類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核酸擴增法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金標類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生物芯片類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9.《體外診斷試劑校準品(物)、質控品(物)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報批稿)》

10.《生物制品生產、檢定用菌種、毒種管理規程》

11.《中國生物制品規程》

12.《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WS233-2002)

13.《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1992)

14.《危險貨物品名錄》(GB12268-2005)

15.《體外診斷醫療器械 生物樣品中量的測量校準品和控制物質賦值的計量學溯源性》(GB/T21415-2008)

16.《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YY0033-2000)

 

 

 

 

 

 

 

 

 

 

 

 

 

 

 

某酶聯試劑盒組成 

1

30倍濃縮洗滌液

20ml×1瓶

7

終止液

6ml×1瓶

2

酶標試劑

6ml×1瓶

8

標準品(96ng/L)

0.5ml×1瓶

3

酶標包被板

12孔×8條

9

標準品稀釋液

1.5ml×1瓶

4

樣品稀釋液

6ml×1瓶

10

說明書

1份

5

顯色劑A液

6ml×1瓶

11

封板膜

2張 

6

顯色劑B液

6ml×1/瓶

12

密封袋

1個

 

ELISA板的生產步驟:試劑準備→洗滌ELISA板→包被→洗滌→檢測→封閉→洗滌干燥→分裝入庫→質量監控

結合物的制備流程:入庫提取原料→過碘酸鈉氧化反應→洗滌→純化→確定最佳工作濃度→分裝保存

ELISA中有三個必要的試劑:免疫吸附劑、結合物和酶的底物。

完整的ELISA試劑盒包含以下各組分:

(1)已包被抗原或抗體的固相載體(免疫吸附劑);

(2)酶標記的抗原或抗體(結合物);

(3)酶的底物;

(4)陰性對照品和陽性對照品(定性測定中),(或 )參考標準品和控制血清(定量測定中);

(5)結合物及標本的稀釋液;

(6)洗滌液;

(7)酶反應終止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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