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許可證(保健食品)核發
辦理對象
廣東省境內的保健食品生產單位(含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辦理條件
(1)具有與生產的保健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的保健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需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保健食品)申請書
2.營業執照
3.保健食品注冊批準證明文件或備案證明文件
4.產品配方和生產工藝等技術材料
5.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
6.生產場所及周圍環境平面圖
7.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標明生產操作間、主要設備布局以及人流物流、凈化空氣流向)
8.生產設施設備清單
9.保健食品質量管理規章制度
10.保健食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11.保健食品委托生產的,提交委托生產協議
12.其它有助于許可審查的資料。
窗口辦理流程 查看流程圖
申請人必須通過我局的企業網上辦事平臺(http://219.135.157.143),或者省政府網上辦事大廳(http://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進行網上申報。資料受理后,行政許可處負責行政審核,必要時啟動技術審查,行政審核和技術審查通過后由行政許可處進行行政審批。批準后制證辦結,由省局受理處告知申請人并發證。
網上辦理流程 查看流程圖
申請人必須通過我局的企業網上辦事平臺(http://219.135.157.143),或者省政府網上辦事大廳(http://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進行網上申報。資料受理后,行政許可處負責行政審核,必要時啟動技術審查,行政審核和技術審查通過后由行政許可處進行行政審批。批準后制證辦結,由省局受理處告知申請人并發證。
辦理時限說明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自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制證辦結,并告知申請人。以上時限不包括申請人補正材料及技術審查所需的時間。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許可期限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承諾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自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制證辦結,并告知申請人。以上時限不包括申請人補正材料及技術審查所需的時間。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許可期限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辦事窗口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受理處 查看地圖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周五下午不對外辦公)
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53號之二1樓受理大廳
聯系電話:020-37886014
交通指引:地鐵五號線動物公園站C出口,地鐵三號線楊箕站D出口。
途經公交車:27、62、137、185、204、261、283、284、517、542、550路。
附近公交站:東峻廣場站、動物園南門站。
收費標準
無收費
常見問題解答 查看常見問題
辦理依據
4.《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5.《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17405)
備注
(一)申請提交方式
網上提交。通過企業網上辦事平臺(http://219.135.157.143)進行網上申報, 可自行打印受理回執。
(二)受理
1.補正材料。申請材料存在錯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2.受理或不予受理憑證。申請被受理的,申請人可獲得實施機關出具的受理憑證;申請不被受理的,申請人可獲得實施機關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書的內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辦理進度查詢
申請人可登陸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眾網首頁審批查詢欄進行辦理進度查詢,網址:http://www.gdda.gov.cn/
(四)辦理結果
審批證件為《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5年。
證件領取地址:企業所在地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1 www.wlbas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粵ICP備09193512號-3